作者:
孙宁玲
内容简介:
长期以来,心力衰竭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射血分数值来反映心力衰竭程度。30 多年来射血分数低于40% 被定义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(HFrEF),临床上往往是以低的射血分数、脑钠肽(BNP)水平增高以及临床症状等综合考虑严重程度,而药物临床试验也绝大部分针对这部分患者。
2013年美国心脏病学院基金会/美国心脏协会(ACCF/AHA)首次在指南中将心力衰竭患者的左心室射血分数 (LVEF) 从40%~49%归类为“射血分数保留的心力衰竭(HFpEF)”,并认为它们与 HFrEF 不同。而2016年欧洲心脏病学会(ESC) 心力衰竭指南将LVEF在40%~49%之间的患者归类为射血分数中间值的心力衰竭(HFmEF),而 LVEF>50%称之为HFpEF。之后很多学者将心力衰竭按照这种分类进行治疗,在这种分类下人们会更积极地对HFrEF患者进行治疗和管理。由于HFmEF以及HFpEF心力衰竭症状不明显,在治疗方面欠主动和积极。
而近期在JAMA杂志一篇文章的研究者认为:从患者早期治疗的获益出发,建议将LVEF40%~49%的心力衰竭患者归纳于HFrEF这组(LVEF<40%),这类患者的表现不同于 LVEF>50% 的患者,而更类似于 LVEF<40% 的患者的病理生理特征,同样需要良好的早期治疗。
通过回顾临床试验、了解心力衰竭分类的过程,本文作者支持将 LVEF 为 40%~50% 的这一人群定义为HFrEF 的观点,这类患者应当积极地接受对 HFrEF已知有效的药物治疗,从而达到治疗的益处。
《中华心血管病杂志(网络版)》
2020年02月 DOI:DOI:10.3760/cma.j.issn.2096-1588.2020.1000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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